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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组织全院教师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暨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作者: 责任编辑:雷泽 发布日期:2023-03-30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要求,3月23日下午2点半,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在主教学楼107室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暨学习教育部办公厅2023年2月8日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学院党委书记周喜川、院长谭晓衡等五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院4个重点实验室平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老师,各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岗教师参会。



    会前,学院为每一位教师印发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会议伊始,分管实验室安全副院长曾浩首先发言,强调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发言中提到用电安全是我们学院的主要安全,其覆盖面广,服务器长时间开启运行,切记安排专人值守管理,安装监控保证机房的有效运行。并要求各实验室每天离开之前一定要检查好是否断电,做好值日台账工作。曾院长着重强调了,尤其对于有危化品和高温高压等特种设备的实验室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相关实验室负责人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根据学校的要求来购买、储存和使用危化品,做好使用台账,将安全工作做到实处,防患于未然。
    然后,全体参会教师观看并学习了《重庆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片》。大家在学习过程中,犹如身临其境,感触颇深。画面中很多危险触目惊心的场景,使大家深刻的感受到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刻不容缓。

  学院安全秘书刘颖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规范》围绕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宣传、准入机制、条件保障、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指示。她就《规范》中与学院相关的内容及文件中强调的重点内容结合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对学院实验室日常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同各实验室负责人进行了探讨,共同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
   最后,周喜川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专题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初始之年,我们要全面统筹学院实验室的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树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各位老师要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共同打造安全规范的实验室,共筑平安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