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测速电子警察系统显示屏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雷泽 发布日期:2024-11-26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重庆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拟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测速电子警察系统显示屏修复工程(项目名称)进行招标,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 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遴选一家合格的维修施工企业承担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测速电子警察系统显示屏修复工程。

(二)招标内容:对损坏的测速电子警察系统显示屏进行维修恢复。

(三)交货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内(招标人指定使用地点)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工。

  二、企业资格要求

  合格的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本次投标需负责将设备接入重庆大学交通集成管理系统。(自行承诺)

  三、投标有关说明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自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凡有意参与的企业,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授权报名委托书(需附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报名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到重庆大学保卫处消防交通科,参与报名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二)企业应仔细检查和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4年12月3日 16:00 时前书面递交至重庆大学保卫处消防交通科。招标人在2024年12月4日17:00前对所有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重庆大学保卫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http://peace.cqu.edu.cn/),各企业自行下载,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企业下载与否,均视同企业已知晓本项目答疑、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召开开标会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

(四)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重庆大学保卫处二楼会议室。

(五)超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招标组织机构恕不接受。

  四、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大学保卫处消防交通科117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2653